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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原市教育局与各地各直属学校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信息发布者:李洪宝
    2017-06-22 14:32:35   转载

    为了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做好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松原市教育局召开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校长(园长)参加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由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李东梅主任通报了近期在学校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义务教育段有学校对外承包、一些学校硬件建设需要加强、一些学校的食堂管理需要加强、有一些学校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民办学校的管理普遍不如公办学校等问题,要求各地各校认真进行整改。


    刘新华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主要讲了五点意见,一是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责任意识,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三是抓好规范化管理,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三是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办师生满意食堂。四是是抓食品安全防控措施,促进膳食营养均衡。五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会议还要求各直属学校校长和负责食品安全的人员必须提高认识,常抓食品安全不松懈,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用完善的制度、有效的措施、规范的操作来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


    会上刘新华副局长与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和直属学校校长(园长)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签定的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上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保证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签定的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一)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 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督促学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与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确保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要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严格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各地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机制, 共同会商解决行政区域内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与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就地妥善处理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事件, 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大局。学校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 要按规定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师生的危害和影响。各地各校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学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应当立即督促其整改,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部门。要畅通投诉渠道, 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当前,要特别注意和加强各民办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二)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切实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 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强食堂管理,要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把原料采购关, 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蛋等食品原料和食品,做好索票和采购记录工作,仔细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管许可证等合格证件, 对采购的原料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要求贮存。不准供应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的可能影响儿童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食品。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 要把食品安全作为进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必须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学校要在厨房、配餐间等要害位置安装监控摄像装置, 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严防投毒事件发生,要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三)严格学校饮用水安全工作。学校要注意保持教室、阅览室(图书馆)、实验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要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确保为学生提供经过权威检测部门质检合格的安全饮用水, 要主动争取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工作,严防水源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直饮水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督促学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要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题教育, 并将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 定期向学生传递食品安全、营养等信息, 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自觉拒绝食用高油、高盐、高糖食品。学校要注意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 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买街头无照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采摘或不食用野果(菜)和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加强体育锻炼和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有病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等,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应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食品安全,学校每学期都要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领导要实行陪餐制度。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 提高食品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五) 考核与奖惩。各地要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市教育局将对《松原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及时通报情况,按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凡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一律取消本年度单位和责任人各种先进评选资格,并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法律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过责任书的签定,将使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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